(中央社記者 王鴻國 新北8日電)新北市勞工局表示,為避免勞工失業造成子女就讀大專院校的經濟困難,經向勞動部申請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獲審核通過者,可再申請生活扶助金,最高補助新台幣9800元。
勞工局發布新聞稿表示,非自願離職的失業勞工,家中有子女就讀國內私立大專校院,經向勞動部申請114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並獲審核通過者,可再向勞工局申請生活扶助金。
主要數據 — KEY FIGURES
勞工局表示,自今天起至8月7日止受理申請生活扶助金,最高可補助新台幣9800元,合併勞動部補助2萬6000元,最高可達3萬5800元,以分擔失業勞工經濟壓力。(編輯:李淑華)11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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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中央社 CNA
- 分類:政策
- 相關組織:新北市勞工局 / 勞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