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 吳哲豪 彰化9日電)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黃姓偵查佐偵辦毒品案時,遭控性侵未成年嫌疑人,但彰檢近日偵結,做出不起訴處分;警察局今天表示,全案仍在再議期間,行政處分由內政部警政署核定。
黃姓偵查佐偵辦毒品案時,帶涉案少女回分局,2人用通訊軟體LINE交換聯繫方式,隔天黃姓偵查佐駕駛偵防車到少女住處載人辦案,遭控在車上性侵少女,少女返家後告知家長並到醫院驗傷。
主要數據 — KEY FIGURES
承認和少女發生關係的黃姓偵查佐指是「你情我願」,但少女稱被迫;彰化分局立案偵辦,黃姓偵查佐遭警察局記2大過免職。
案件由台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檢方調查後認定兩人合意性交,無利用職權強暴脅迫情事,不起訴處分。
警察局說,還沒收到不起訴處分書,且少女可能提再議,至於行政處分仍由警政署核定中。(編輯:李明宗)115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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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中央社 CNA
- 分類:犯罪
- 相關組織:彰化縣警察局 / 彰化分局 / 台灣彰化地方檢察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