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 姜宜菁 雲林縣10日電)林姓男子今年3月與吳姓友人有財務糾紛,夥同另2名友人持刀械到雲林縣找吳姓男子尋仇,導致吳姓男子重傷;台灣雲林地方檢察署今天偵結,依重傷害罪等起訴林姓男子等3人

雲林地檢署表示,林姓男子懷疑吳姓友人竊取超過新台幣20萬元現金等,夥同朱姓和溫姓男子隨身攜帶刀械,自新竹開車到雲林東勢鄉找吳姓男子算帳。

主要數據 — KEY FIGURES

20萬新台幣
竊取超過新台幣20萬元現金等
9
求處林姓男子有期徒刑9年
7年6月
具體求處有期徒刑7年6月

檢方說,3人侵入吳姓男子住處後,持金屬球棒、開山刀等揮砍、毆打吳姓男子頭部、四肢等處,造成吳姓男子全身多處開放性傷口,其中脾臟破裂部分經手術全數切除。

雲林縣警察局台西分局接獲吳姓男子家屬報案後,報請雲林地檢署指揮偵辦,專案小組今年3月19日拘提林姓男子等3人到案,並查扣毒品愷他命2包等。

檢方審酌林姓男子等3人僅由於財務糾紛,就事先準備具高度危險性器械跨縣市尋仇,還於夜間侵入住宅持械攻擊,顯非單純偶發衝突,而是有備而來的暴力犯罪,且被害人遭重傷害,對身體健康及日後生活造成難回復的影響,犯罪情節重大。

檢方說,林姓男子等3人犯後未即時協助被害人就醫,反而離開現場並棄置犯案器械,試圖隱匿犯行,犯後態度難認良好,依重傷害罪等將林姓男子等3人提起公訴,並向法院求處林姓男子有期徒刑9年,朱姓和溫姓男子具體求處有期徒刑7年6月。(編輯:李明宗)115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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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中央社 CNA
  • 分類: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