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 汪淑芬 台北16日電)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為強化公立動物收容所人力運用,已修改相關辦法,允許聘用取得合格證書的動物醫事助理。
防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新修正的「動物醫事助理認證及認證機構認可辦法」15日已公告,將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動物保護法規劃設置的動物收容所,納入動物醫事助理得協助執行獸醫師業務的場域。
主要數據 — KEY FIGURES
防檢署副署長傅學理說,動物醫事助理必須在獸醫師指導下,執行獸醫師業務,原本只有動物醫院可聘用,地方政府多次反映也有相關人力需求,因此增加公立動物收容所。
傅學理說,動物醫事助理並未限定科系,但必須先完成專業認證機構規劃的216小時訓練課程,並通過檢定取得證書後才能從事相關工作。
傅學理說,原本動物醫事助理須具公私立高中以上或教育部採認國外高中以上學歷,這次新修正的辦法,增訂同等學力資格條件。
防檢署統計,全台取得動物醫事助理證書者有1186人,而全台動物醫院約有2000家,動物醫事助理的人力仍不足。(編輯:李亨山)11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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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中央社 C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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