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 吳睿騏 桃園26日電)桃園市警局桃園分局今天表示,南門市場商店凌晨火警,消防撲滅火勢。警方查出,蔡男涉嫌擅自入店燃燒金紙造成火警,辯稱是改運祈福,訊後依公共危險、侵入住居等罪嫌送辦。

桃園市警局桃園分局武陵派出所副所長劉柏春上午接受媒體聯訪表示,警方凌晨4時50分許接獲民眾報案,指南門市場內某商店疑似失火,員警到場時火勢已撲滅,並由消防人員進行後續處理。經訪查攤商得知,起火原因疑為蔡男(36歲)在店內燃燒金紙所致。

主要數據 — KEY FIGURES

4時50分時間
凌晨4時50分許
36
蔡男(36歲)

劉柏春指出,蔡男向員警供稱商店為姊姊所有,進入店內燒金紙是為了「改運祈福」。不過,警方聯繫店家後,店長到場表示並不認識蔡男,且前一天曾發現蔡男在店外徘徊,懷疑他趁機取得店內備用鑰匙後擅自闖入。

劉柏春說,警方當場逮捕蔡男,全案依公共危險、侵入住居等相關罪嫌移送偵辦。桃園分局對於任何危害公共安全及擾亂社會秩序行為,將依法究辦,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編輯:蕭博文)115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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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中央社 CNA
  • 分類:事件
  • 相關組織:桃園市警局 / 桃園分局 / 武陵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