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4日電)中國官方今天公布「智能(智慧)網聯汽車 自動駕駛系統安全要求」強制性國家標準,預計明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其中要求L3級自動駕駛系統應具備駕駛人接管能力監測功能。

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官網4日公布了上述消息。在此之前,中國官方2月宣布對「智能網聯汽車 自動駕駛系統安全要求」等五項強制性國家標準展開為期兩個月的公開徵求意見。

主要數據 — KEY FIGURES

2027
預計2027年7月實施
L3
L3級自動駕駛系統應具備駕駛人接管能力監測功能
L4
L4級(高度自動化)系統的M類(載客)和N類(載貨)車輛

這項要求適用於搭載L3級(有條件自動駕駛)及L4級(高度自動化)系統的M類(載客)和N類(載貨)車輛,不適用於自動停車系統。

這項標準提出多項要求,包括車輛製造商從安全方針、風險管理、安全保證、安全提升等建立包括產品設計開發、生產製造及部署後全過程的保障能力,從源頭降低自動駕駛系統潛在的安全風險;車輛製造商應在自動駕駛系統研發驗證過程中展開相應的仿真、場地及道路試驗,並確保相關試驗資源和條件滿足研發驗證要求。

此外,要求強化系統動態駕駛任務執行能力,保障使用安全。自動駕駛系統安全水準應至少達到正在承擔動態駕駛任務的合格且專注駕駛人的水準,同時不得對用戶及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不合理安全風險。

這項標準並規範人機交互與用戶告知要求,防範誤用濫用風險,要求自動駕駛系統的啟動和退出過程應安全,並明確就緒、激活(啟動)、退出等狀態訊息及訊號的提示規範。L3級自動駕駛系統還應具備駕駛人接管能力監測功能。

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表示,這項要求的公布實施為自動駕駛產品明確了統一的安全准入基線,對規範自動駕駛技術研發應用、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等具有重要意義。(編輯: 周慧盈 /廖文綺)1150804

選擇與事實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贊助,都是守護新聞自由的力量

下載中央社「一手新聞」APP,即時掌握最新消息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中央社 CNA
  • 分類:政策
  • 相關組織: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