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林長順、 葉蓁芸 台北5日電)台北市交通局科長朱宸佐108年間承辦國賠案後,帳戶多了63萬餘元,廉政署懷疑涉貪移送偵辦。北檢調查,朱男當年代墊民眾醫療費用,民眾事後還款,處分朱男不起訴。

北市交通局副局長常華珍今天在北市府接受媒體聯訪表示,此案是7年前有2名乘客在候車亭遭壓傷,2人傷勢嚴重且經濟困難,加上支出款項非常多,除持續的醫療行為,還有看護、輪椅等需求。

主要數據 — KEY FIGURES

63萬餘元
帳戶多了63萬餘元
7年前
此案是7年前

常華珍說,市府動支第二預備金代墊,但每一筆公務帳戶進出都有既定流程,難以及時幫助民眾,朱宸佐才用個人帳戶先匯款,事後再進行核銷。

常華珍表示,朱宸佐約2個月前遭廉政署搜索,與2位民眾都列被告,所幸檢察官調查後,確認國賠金額、醫療單據及民眾與朱宸佐之間的轉帳紀錄,所有數字都對得上,僅是為了盡快協助民眾,未涉及貪污。

台北市星雲街成功路口方濟中學公車站往北方向候車亭,民國108年6月間下午倒塌,造成王姓及謝姓女子壓傷。當時擔任台北市公共運輸處綜合規劃科長的朱宸佐負責處理國家賠償等事宜。

法務部廉政署懷疑,朱男向2女索賄,謝女及王女為求迅速順利取得國家賠償金,應允朱男索賄要求,等國賠案通過後,分別匯款總計63萬餘元給朱男,依貪污治罪條例移送朱男及謝女、王女。

北檢調查時,朱男表示,他在謝、王受傷治療期間,代墊2人的醫藥費、看護費、車資、生活費等相關費用,並與2人約定在收到國家賠償款項後,返還他代墊的現金款項,當時協助辦理的同事都知道這件事情。謝、王及相關證人的說法也與朱男一致。

檢察官調閱相關證物及證人證詞,認定朱男與謝、王間是借貸關係,並無行、收賄的犯行,因此將3人不起訴處分。(編輯:蕭博文)115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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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中央社 CNA
  • 分類:政治/司法
  • 相關組織:台北市交通局 / 廉政署 / 北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