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 黃巧雯 台北6日電)颱風白海豚逼近,航港局今天表示,將於海上颱風警報發布前夕,啟動近岸12浬海域警戒區管制機制,呼籲航經北、東部周邊海域船舶及早遠離危險海域,未依指示者將依法嚴格處置。

根據中央氣象署網站,中度颱風白海豚中心氣壓945百帕,今天凌晨2時中心位置在台北東方1360公里處,以每小時20公里速度,向西進行,中心附近最大風速每秒43公尺,7級風暴風半徑320公里,10級風暴風半徑150公里。

主要數據 — KEY FIGURES

945百帕
中心氣壓945百帕
1360公里
中心位置在台北東方1360公里處
20公里/小時
以每小時20公里速度
43公尺/秒
中心附近最大風速每秒43公尺

交通部航港局發布新聞稿表示,為全力於颱風影響前完成近岸海域淨空,實施「海警發布前近岸12浬海域淨空措施」,在海上颱風警報發布前啟動預警機制,透過航行警告電傳(NAVTEX)、船舶自動識別系統(AIS)訊文及船舶交通服務中心(VTS)以特高頻無線電(VHF)等多元管道,持續發布防災告警,籲請警戒區內船舶及早駛離近岸12浬海域警戒區避風。

航港局指出,至海上颱風警報發布前12小時,針對仍滯留警戒區內且非屬公務或救援等船舶,將通報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執行勸離及必要驅離作業。

為強化颱風期間近岸海域安全管理,航港局強調,已於115年4月27日修正發布「商港法第19條第4項有危及商港或公共安全之虞認定基準」第3點,增訂第10款規定,明定外籍船舶於颱風海域管制期間,經海巡署執行二次勸(驅)離後,仍無正當理由滯留或錨泊於管制海域內者,將認定有危及商港或公共安全之虞,依法裁處禁止進港。

至於本國籍船舶若未配合勸離或必要驅離措施,航港局表示,將依法實施安全營運與防止污染管理制度(NSM),以督促業者落實船舶安全管理責任,確保颱風期間海上航行安全。(編輯:李淑華)115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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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中央社 CNA
  • 分類:自然災害
  • 相關組織:航港局 / 中央氣象署 /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