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 蘇思云 台北11日電)合庫銀行因信用卡爭議款項長達10年沒即時向國際組織申請退款或未補件等,導致合庫銀墊付損失達新台幣1億164萬元。金管會今天表示,這是業界首例,顯示銀行未完善建立及未確實執行內控,開罰合庫銀新台幣1200萬元並停止受理信用卡業務1個月。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王允中表示,民眾到海外刷卡若出現爭議款項,可向發卡行申請爭議款,銀行將此案由國際組織如Visa或Master,再透過國外收單機構向商店確認,如果爭議款成立,則由店家負擔款項,若不成立則由持卡人付款。

主要數據 — KEY FIGURES

6000
信用卡爭議款10年逾6000筆未處理
10
信用卡爭議款項長達10年沒即時向國際組織申請退款或未補件等
1200萬元
開罰合庫銀新台幣1200萬元
6334
合計影響6334案

王允中解釋,合庫銀自2015年2024年受理信用卡爭議款案件時,沒即時向國際組織申請款項,或者被要求補件沒處理,以及爭議款不成立時,銀行應向持卡人收取款項也沒收款,合計影響6334案,導致合庫銀行損失約1億164萬元。

王允中表示,合庫銀因調整會計系統時,比對資料才發現信用卡墊款科目異常,因此在去年10月20日通報重大偶發事件,董事會今年1月也把此款項轉為呆帳。

金管會指出,相關缺失顯示銀行未完善建立及未確實執行內控制度,像是信用卡疑義帳款處理,從系統登打、追蹤進度等都由同一人辦理,此外,也有部分爭議款案件複查申請書與文件等已經銷毀,導致無法釐清實際處理情形。

外界關注為何長達10年都沒被發現,王允中指出,主要是因業務都是同一人辦理,欠缺牽制原則,且根據銀行內部規定,職務輪調需達6個月以上才能回任原職務,此案職務輪調流於形式,導致未能及時釐清帳務異常。

金管會表示,此次依銀行法第129條第7款規定開罰1200萬元罰鍰,也核處糾正,並停止銀行受理新客戶辦理信用卡業務1個月,屆期要經金管會認可改善情形後始得重新辦理。

媒體關切這類懸帳爭議不斷,王允中指出,確實這類應收帳款未收取的項目,在銀行中相對容易被忽視,除了裁罰與公告外,也會透過國銀總經理會議布達案例,提醒銀行注意這類懸帳是否有異常。

至於其他監理要求事項,王允中表示,將請合庫銀依責任地圖全面檢討此案違失行為所涉總行督導管理人員的責任,並請業者依所報改善計畫落實執行,並由稽核單位列管追蹤及納入內部查核重點。(編輯:林淑媛)115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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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中央社 CNA
  • 分類:罰款
  • 相關組織:合庫銀行 / Visa / Mas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