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 吳欣紜 台北13日電)外籍看護工休假返鄉,雇主可申請短照服務,勞動部今天說,若外籍看護返鄉未歸,基於信賴保護原則,在聘僱許可函廢止前,雇主仍可繼續使用、解決照顧空窗期。

政府推動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使用喘息服務以及聘僱外籍看護工家庭短期替代照顧服務計畫,讓看護移工休假時,被照顧者仍能獲得良好照顧,也讓看護移工能休假充電,兩者合計每年可使用52日

主要數據 — KEY FIGURES

52
兩者合計每年可使用52日

部分雇主會在移工返鄉休假時使用這兩項服務,但過去卻發生移工返鄉後沒有依約返台,衍生照顧空窗期問題。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組長蘇裕國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雇主在移工返鄉休假時,本就可使用喘息或短照服務,若移工沒有依約返台,屬於不可預期性且不可歸責於雇主的情況。

蘇裕國指出,雇主發現外籍移工沒有依約返台後須向勞動部申請廢止聘僱許可,考量在廢止前仍有一段照顧空窗期,日前已經發函釋疑,若屬於上述情況,雇主仍可以繼續使用短照服務,直到廢止聘僱許可送達、勞資雙方聘僱關係終止。

蘇裕國也說,除了短照服務外,衛福部推動喘息照顧服務,適用對象為長期照顧需要等級第2至第8級且聘有家庭看護移工者,如果家庭有照顧需求,也可多加運用,讓被照顧者照顧服務不中斷。(編輯:陳清芳)115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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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中央社 CNA
  • 分類:政策
  • 相關組織:勞動部 / 衛福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