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 姜宜菁 雲林縣24日電)見證雲林設縣、警政制度與地方治理變遷的「原雲林縣警察局」,縣府自籌4650萬元,將轉型為「雲林縣史館」,透過常設展、特展、文獻及數位典藏等功能,保存雲林歷史記憶,預計117年2月完工。

雲林縣文化觀光處今天舉行修復再利用工程開工典禮,由雲林縣長張麗善主持,國民黨立法委員張嘉郡、文化觀光處長謝明璇等人共同見證歷史建築啟動新生。

主要數據 — KEY FIGURES

4650萬元
縣府自籌4650萬元
117
預計117年2月完工

張麗善表示,雲林縣在民國39年10月25日正式成立,同步成立縣警察局,現有前棟建築於同年12月完成,歷經縣警察局及斗六分局使用,見證雲林地方治理與警政發展,108年登錄為歷史建築。隨著警察機關陸續遷入新廳舍,建築完成階段性任務,縣府自籌新台幣4650萬元推動修復,延續歷史建築的文化價值。

張麗善指出,修復工程將秉持「修舊如舊、最少干預」原則,兼顧歷史風貌、建築安全與未來使用需求,預計117年2月完工。未來縣史館將展示雲林縣政發展、地方歷史與文化資產,並結合「雲林縣志」編纂成果,提供文史研究、教育推廣及文化交流使用。

監造單位建築師陳柏宏說,全案將保存前棟磚造、木構造所呈現的戰後官署建築特色,並修復入口車寄、外牆洗石子、木製門窗及窗台等細節;同時進行結構、屋頂屋瓦、門窗外牆等修復,更新水電、消防及無障礙設施,兼顧歷史風貌與建築安全。(編輯:張國政)115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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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中央社 CNA
  • 分類:地方建設
  • 相關組織:雲林縣警察局 / 雲林縣史館 / 雲林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