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 陳俊華 台北24日電)針對行政院長是否有權不副署立法院通過的法律,監委被提名人許有為今天說,只要是在憲政機關裡做事的人,在職權範圍內都有權解釋憲法,行政院長絕對有權解釋憲法,因為在行使職權前要思考是否違憲。

總統賴清德6月提名前台灣人權促進會長陳永興擔任第7屆監察院長、前監委王榮璋為副院長,另提名參與推動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權利回復的Iban Nokan、台灣師範大學副教授林佳範、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專任委員許有為、台南市副市長趙卿惠等人擔任監委。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上午邀監委被提名人Iban Nokan、林佳範、許有為、趙卿惠列席,接受朝野立委詢問。 Iban Nokan口頭報告表示,是否修憲調整監察院,屬重大憲政改革議題,涉及國家權力分立、政府體制設計、人民權利保障,應依憲法程序審慎決定。

民進黨立委伍麗華詢問,監察院與立法院的調查權有何不同。Iban Nokan說,兩院雖都有監督功能,但在憲法定位上不同,立法院調查權是要履行立法、預算審議、政治監督必要資訊取得,監察院調查權是行使彈劾、糾正、審計職權的核心工具。兩者功能互補,不能相互取代。

許有為在答復民眾黨立委王安祥提問時表示,他一向主張三權分立,但因修憲困難,仍維持五權體制,憲法規範是存在且必須尊重的,除非人民、各黨派有共識大幅度修憲。應依現有機制強化監察院權能,配予足夠、合理預算及員額,讓監察權發揮功能。

國民黨立委黃建賓質疑,行政院長卓榮泰為何可以自己認定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違憲,就不副署、不執行,讓行政院權凌駕立法權之上,「誰有權解釋憲法、誰能認定違憲」。

許有為說,行政權、立法權沒有誰大誰小的問題,應互相制衡。他認為,只要是在憲政機關裡做事的人,在職權範圍內都有權解釋憲法,只是憲政制度將終局性的憲法解釋權放在司法院,「行政院長絕對有權解釋憲法」,因為行使職權前要思考是否違憲。

趙卿惠在答復國民黨立委林德福詢問表示,三權分立制度是比較能落實的,目前五權憲法的職權行使,確實有比較破碎、重疊的地方。至於是否支持修憲廢除監察院,這應由立法院提出修憲案,若是經修憲程序,她是支持的。

另外,國民黨立委王鴻薇指出,林佳範曾任促轉會委員,當時認為台灣民主化不夠徹底,主張中正紀念堂及硬幣、鈔票上的蔣中正肖像,應移除威權象徵,現在看法為何。

林佳範說,在促轉會的工作是依促轉條例執行,威權象徵依法是要被移除或處置。社會上有不同歷史記憶,處置過程是考驗社會是否夠民主,能包容不同立場。不是一定要去除,重點是透過威權象徵,讓大家更加認識民主價值。(編輯:萬淑彰)115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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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中央社 CNA
  • 分類:新聞
  • 原文日期: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