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 余曉涵 台北2日電)觀光署日前發函旅行社,要求業者組赴中國考察團、交流團或民眾自組團時,須逐團協助旅客完成赴陸行前登錄等注意事項,違反者可處1萬元至5萬元罰鍰。
陸委會日前指出,陸方將於9月15日實施「國務院關於出境入境管理的規定」,國人赴陸的人身安全風險將大幅增加,政府呼籲屬於高風險的國人,應審慎評估赴陸的必要性,並至「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進行登錄,以利政府在發生緊急狀況時能及時提供協助。
為維護旅客赴陸安全,交通部觀光署日前發函給旅行業者,要求業者從9月1日起,辦理赴陸考察、參訪及旅客自組團業務時,須逐團確認並填寫「旅行業辦理赴陸考察、參訪及旅客自組團業務注意事項」。
根據注意事項表格,內容要求業者要告知旅客赴陸旅遊風險、協助旅客完成赴陸行前登錄、配合填報赴陸業務統計資料與確實投保旅行業責任險。
觀光署表示,若業者未依規定填寫,將可依照旅行業管理規則,處新台幣1萬元至5萬元罰鍰。(編輯:龍柏安)11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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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中央社 CNA
- 分類:新聞
- 原文日期:9月1日 / 9月15日
- 產品、服務:赴陸考察團 / 赴陸參訪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