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 葉臻 桃園3日電)桃園市警局許姓警員涉嫌以人頭公司投標政府標案、與洪姓調查官合謀經營線上賭博,不法獲利逾新台幣1億元;桃園地檢署另案發現高姓警官向廠商索取不法報酬,今天偵結起訴5人

桃園地檢署表示,全案源於匿名檢舉,指稱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資訊室51歲許姓警員私下經營線上賭博事業,經專案小組追查發現,涉案的包括法務部調查局新竹縣調查站41歲洪姓調查官,以及非屬公務員的38歲藍姓男子、43歲林姓男子。

桃檢調查,許姓警員為桃園市警局資訊採購案承辦人,為牟利而私設人頭公司,找來藍男、林男假任負責人,於民國105年起至108年間,投標由他自行承辦的14項採購案,讓不知情的開標人員將14項採購案決標予人頭公司,以此圖得不法利益1億1074萬8905元。

桃檢調查,許姓警員在104年間設立公司開發博弈軟體,並於109年6月間與洪姓調查官合作,以36萬元酬勞讓洪姓調查官協助撰寫博弈程式,許姓警員更利用管理桃園市警局伺服器的機會,將警局主機及防火牆設定遠端連線,供賭博業者經營「巔峰娛樂城」線上百家樂賭博。

桃檢調查,許姓警員在獲取犯罪所得後,利用他人名義以購屋、購車、繳納信用卡費等方式隱匿犯罪所得去向;洪姓調查官則是以「獎助學金」名目按月領取匯款或領現的方式隱匿不法金流。

桃檢也在追查過程中,意外發現桃園市警局資訊安全管理系統的承辦人42歲高姓警官,在知道「開放性電腦系統設備維護案」的得標公司不具應有能力後,竟自行完成原屬採購案應履行內容的認證項目、自行驗收標案並審核通過,在警局撥款給該公司後,向該公司索取總計216萬元的顧問報酬。

桃檢今年4月27日起至7月9日止,陸續拘提、傳喚許姓警員等人到案,並搜索、查扣110萬6000元現金,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許姓警員、洪姓調查官、藍男、林男等4人獲准,高姓警官則諭知30萬元交保。

桃檢今天偵結,認許姓警員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對主管事務圖利、洗錢防制法及刑法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意圖營利聚眾賭博等罪嫌,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處有期徒刑10年以上、宣告沒收不法所得1億1074萬8905元。

桃檢認為,高姓警官涉犯貪污治罪條對主管及監督事務圖利罪嫌,起訴並求處有期徒刑6年以上、沒收不法所得216萬元;洪姓調查官涉犯刑法意圖營利聚眾賭博及洗錢防制法,求處有期徒刑10個月以上、沒收不法所得36萬元;藍男、林男依涉犯與公務員共同圖利、洗錢及賭博等罪嫌起訴。(編輯:林恕暉)115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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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中央社 CNA
  • 分類:犯罪
  • 相關組織:桃警設公司 / 巔峰娛樂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