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 林長順 台北30日電)台師大前女足教練周台英涉嫌詐欺計畫補助經費2萬3000元,並侵占抽血受測者繳回的測試費49萬8000元,北檢今天依侵占、詐欺罪起訴周女。周台英被控抽血涉嫌強制罪、違反醫師法部分獲不起訴。

檢方起訴指出,周台英自民國97年起受聘為國立台灣師範大學運動競技學系約聘術科教師,於112年起擔任運競系教授,並擔任女子足球代表隊教練。周女另於106年起,擔任台師大及普雷萬有限公司籌組的台北熊讚PlayOne女子足球隊總教練。

主要數據 — KEY FIGURES

52萬元
周台英涉詐欺侵占52萬遭訴
2萬3000元元
涉嫌詐欺計畫補助經費2萬3000元
49萬8000元元
侵占抽血受測者繳回的測試費49萬8000元
2萬元元
詐得新台幣2萬元

檢方調查,周台英於111年至113年間執行國科會補助的「穿著遠紅外線大腿織物對女子足球選手密集足球模擬比賽的運動表現及恢復之影響計畫」,並擔任計畫主持人。113年2月間,周台英涉嫌將2名未參加測試的女足隊隊員納入受測者名單,向台師大核銷費用,並要求2人繳回作為隊費,詐得新台幣2萬元。

檢方查出,周台英於112年至113年間執行教育部補助的「腰部離心阻力強化訓練對大學女子足球選手腰部傷害預防及肌肉適能的運動科學支援計畫」,並擔任計畫主持人。112年間,周女以同樣方式將3名女足隊隊員列為受測者,詐得3000元測試費。

檢方指出,周台英自110年起至113年間,以「繳回受試者測試費作為女足隊隊費」為由,指示台師大女足隊員繳回受試者費用供球隊使用,並收受共計129萬3000元。周女將其中的49萬8000元挪為台北熊讚女足隊於113年8月到越南移地訓練的費用使用。

台北地檢署今天依詐欺取財、偽造文書、侵占等罪起訴周台英。檢察官認為,周女因一時失慮致罹刑章,犯後已坦承犯行,深表悔悟,且行為所生危害非鉅,難認有惡劣的犯罪動機,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

另外,周台英被控自108年間起至113年間,以「不配合就扣學分」的脅迫方式,強迫女足隊球員配合周女的研究計畫,於寒、暑假期間各進行連續14天,每日3次抽血以進行實驗,涉嫌強制罪、違反醫師法等罪嫌。

檢方指出,根據部分隊員的證述,她們曾聽聞學姐因表示不願參加而遭教練責備,但並未明確向周台英表示不願意參加實驗的意思,難以認定周女有實施強暴或恫稱「不配合就扣學分」的脅迫行為。

檢方表示,周台英為了研究計畫而抽血的行為,並非主管機關所定義的醫療行為,且大部分是護理師或退休護理師所為,並未違反醫師法,因此將周女不起訴處分。(編輯:蕭博文)11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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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中央社 CNA
  • 分類:司法報導
  • 相關組織:國立台灣師範大學 / 普雷萬有限公司 / 台北熊讚PlayOne女子足球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