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2奈米洩密案,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今天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等罪,判處台積電離職工程師陳力銘有期徒刑10年,可上訴。台積電表示,相信這次結果使得珍貴的營業秘密與技術得到充分保護,將持續強化內部管理及監控機制。此外,吳秉駿、戈一平分別判3年2年徒刑,陳韋傑判刑6年,東京威力科創員工盧怡尹判刑10月,緩刑3年。東京威力公司則被判處罰金1億5000萬元,緩刑3年,並需支付台積電1億元。台積電指出,對於任何違反公司保護營業秘密及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始終秉持零容忍態度,絕對從嚴處理。未來台積電也將在必要時與相關執法機構合作,以確保公司競爭優勢及營運穩定,保護核心競爭力及全體員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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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中央社 CNA
  • 分類: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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