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1日電)台南市警察局第四分局鄭姓女警4月28日遭後方機車追撞,再與遊覽車擦撞倒地被輾壓死亡;市警局第三分局今天表示,全案依過失致死罪嫌送辦機車騎士戴女及遊覽車司機江男。
第三分局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20歲戴姓女大學生及40歲江男涉及過失致死罪嫌被送辦,經台南地檢署檢察官訊問後請回;至於現場另一輛某大學校車是否涉及違停,有待車禍鑑定,但駕駛66歲林姓男子已到案說明,被列為關係人。
28歲鄭女4月28日上午7時騎車途經台南市安南區安和路二段時疑遇上車流減速,戴女騎車疑未注意車前狀況追撞,造成鄭女往左偏移與遊覽車擦撞倒地,再被輾壓當場死亡。
此案連日掀起議論,戴女就讀的私立崑山科技大學,昨天發表聲明呼籲各界保持冷靜理性;校方表示,目前全案進入司法調查程序,將全力配合相關單位釐清真相。(編輯:陳仁華)115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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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中央社 CNA
- 分類:新聞
- 相關組織:台南市警察局第四分局 / 台南市警局第三分局 / 台南地檢署
- 原文日期:4月28日 / 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