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6日電)富商鍾文智判刑定讞後潛逃,北檢查出,北市大安警分局徐姓巡佐、警政署林姓專員涉嫌協助鍾文智查詢個資,今天搜索、約談2人到案。檢察官晚間諭令徐男1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鍾文智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獲利新台幣4億餘元,最高法院去年3月12日判刑合計30年5月定讞,台灣高等法院裁定應執行18年徒刑。台北地檢署接獲通知後啟動防逃機制,由於鍾文智未依規定向派出所報到,檢察官認為有逃亡或藏匿情形,發布通緝。檢方查出,台北市警察局大安分局瑞安派出所徐姓巡佐、警政署林姓專員在大安分局任職期間,涉嫌洩漏國防以外秘密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北檢今天指揮台北市調查處、警政署政風室、台北市警察局政風室、大安分局等單位,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搜索林、徐2人的住居所、辦公位置及另4名案件關係人的住居所共12處。警政署指出,警政署全力配合檢察官偵辦,本案相關案情均尊重檢察官依法偵查結果,警政署不預設立場,亦不護短包庇;如經查證確有不法,必將依法究辦、嚴正究責。大安分局也表示,全案配合北檢依法偵辦,另視涉案情節核予徐姓巡佐記過2次行政處分,並調整服務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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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中央社 CNA
  • 分類:crime
  • 原文日期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