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任國民黨立委羅明才服務處主任劉時郡、林姿伶及前民進黨新店黨部主委吳春美,涉嫌偽造罷免提議書,台北地院26日依法判刑,均緩刑3年。全案源於檢方接獲告發指陳乃瑜罷免案提議書疑有偽造,經鑑定確認部分提議人遭冒名。法院判決劉時郡1年8月、林姿伶1年5月、吳春美1年4月,均緩刑3年,並需支付公庫及服義務勞務。民進黨新北黨部呼籲相關人士誠實面對司法並道歉。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中央社 CNA
  • 分類:politics
  • 相關組織:中國國民黨 / 民主進步黨
  • 原文日期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