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的課題:應避免的結構性赤字之牆——折舊與稅務會計

在日本的稅制中,車輛(卡車)的法定耐用年限規定為3至5年。然而,實際上的卡車若經適當維護,可運作10年以上,甚至在某些情況下超過15年。這種「法定耐用年限」與「經濟耐用年限」之間的差異,是導致運輸業者損益表出現結構性赤字的最大原因之一。

這種結構性赤字嚴重阻礙了運輸業者的成長,使得本質上能獲利的業務因折舊赤字而被強制地化為赤字。

道路運輸法規定的正確會計處理

運輸業者在結算後必須向國土交通省提交事業概況報告,其中包含財務報表的提交。國土交通省會收集各運輸業者的財務報表,匯總並公布全國運輸業者按地區和車輛數量劃分的平均銷售額和成本。然而,由稅理士和會計師編製的運輸事業會計科目卻各不相同,甚至存在沒有製造原價報告書的財務報表。透過會計指導綱要統一會計科目的認知,國土交通省的統計資料將更加準確,並且為了將運輸業者與全國平均進行比較,整理科目是必不可少的。為此,我們將公開分錄指南。

正確會計步驟1:依部門記錄銷售額

部門分類的重要性

運輸業者會計處理的第一步是將銷售額按事業別分類。恰當地說,就是對銷售額進行「著色」,為了個別評估各事業部門的獲利能力,分類為以下五個部門是基本原則。製造原價不能跨部門一併計入。

部門 內容 ① 運輸事業 自有卡車及司機進行的貨物運輸 ② 利用運輸事業 委託其他運輸業者進行的運輸 ③ 倉儲事業 貨物的保管與管理 ④ 3PL事業 分揀、包裝、貼標等物流增值業務 ⑤ 其他 不屬於上述類別的附帶事業

正確會計步驟2:將運輸事業分為7種成本

7科目群組的定義與行業平均

運輸事業的製造成本應歸類為以下七個重要科目群組進行管理。此分類體系旨在視覺化運輸成本,並便於與行業平均值進行比較。

成本類別 主要科目 行業平均參考值 管理重點 ① 人事費用 司機薪資、法定福利費、福利費、教育費 38-42% 包含社會保險費的人事費用 ② 燃料費 燃料費、輕油揮發稅、汽油稅 14-17% 包含燃料費及輕油稅等(不分開) ③ 車輛費 折舊費、租賃費 12-16% 折舊應以經濟耐用年限為準,而非稅務耐用年限 ④ 保險費 自願性汽車保險、貨物保險 3-5% 主要針對自願性賠償保險和貨物保險 ⑤ 修繕費 維修費、輪胎、零件、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汽車稅 4-8%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和汽車稅納入此科目群組 ⑥ 高速公路使用費 ETC使用費、渡輪使用費 4-6% 差旅費不適用於此 ⑦ 銷售管理費用 董事報酬、事務人員、租金、通訊費、水電瓦斯費等 15-18% 除上述費用外,其他均歸入此處

車輛折舊的最重要論點——經濟耐用年限的適用

法定耐用年限與經濟耐用年限的差異

本文中最重要的論點是車輛(卡車)折舊中耐用年限的選擇。根據稅法,普通貨運汽車的法定耐用年限規定為4-5年。這在稅務申報上是允許最快折舊的「最高速度」標準,並未反映經濟實況。

類別 法定耐用年限 平均實際使用年限 殘值(10年時) 差異倍數 大型卡車(普通汽車) 4年 約12-15年 購買價格的30-50% 2.4-3.0倍 中型卡車(小型車、貨運) 5年 約10-12年 購買價格的25-40% 3.3-4.0倍 拖車 4年 約15-20年 購買價格的40-60% 3.75-5.0倍

資料來源:法定耐用年限依據法人稅法施行令附表第一,實際使用年限、殘值依據全日本卡車協會調查、中古卡車市場交易數據(2022年

耐用年限選擇對損益的影響

以新卡車購買價格2,000萬日元(殘值200萬日元,折舊對象金額1,800萬日元)為例,法定耐用年限和經濟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相關組織:国土交通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