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於美東時間7月23日依《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公布「禁止進口強迫勞動產品」調查的最終行動,將全球60個貿易夥伴依其強迫勞動政策執行情形分為四種稅率組別。在本次調查中,台灣與歐盟同列為相對優惠稅率組別,適用稅率為10%且不疊加最惠國待遇(MFN)稅率。此一結果顯著優於日本、南韓與瑞士的12.5%不疊加MFN稅率,以及其他國家的10%或12.5%疊加MFN稅率。
行政院美經貿工作小組表示,依據美方最新公告,台灣共有2231項產品豁免本次301關稅,輸美僅需課徵MFN稅率,其中包括農產品322項與工業產品1909項。值得注意的是,台灣在「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中載明的1735項豁免對等關稅產品,均完整包含在本次豁免範圍內。
回顧今年2月台美簽署ART時,台灣共爭取到2072項輸美產品豁免對等關稅,其中1735項載明於ART,另有337項為美國對全球豁免項目。本次強迫勞動301調查公布的2231項豁免產品中,除了1735項與ART載明項目一致,充分展現台美談判成果外,更額外增加了496項原未載明於ART但本次同樣適用豁免的產品。
此外,在2231項豁免產品中,有118項為專屬台灣的獨家豁免清單,涵蓋多項主力出口產品。農產品部分共有322項,包含蝴蝶蘭、火鶴花、紅茶與綠茶、珍珠奶茶原料樹薯粉,以及鳳梨酥、芋頭、芒果與果汁等;工業產品則達1909項,涵蓋無線電導航設備、通訊儀器、鋰離子蓄電池等航空器零組件,以及藥品、肥料與輕油製品。專屬清單大幅提升台灣產品在美國市場的價格競爭力,並有利於相關業者爭取轉單與新訂單商機。
行政院美經貿工作小組補充,美方先前援引《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款自2月24日起實施的150天暫時性關稅已於7月24日屆期。市場預判美方啟動的兩項301調查為置換關稅政策法律基礎的程序,目前「結構性產能過剩」301調查結果仍待公布。行政院卓榮泰團隊強調,政府將持續與美方保持密切聯繫,確保美方做出一整體的最終稅率決定時,能持續維繫台灣的相對優惠待遇。
另外,本次公告亦明確排除所有依「232條款」課徵關稅之貨品,以及正在進行232調查的資通訊產品與無人機等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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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原文日期:7月23日 / 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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