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聯油脂出廠大豆油驗出苯駢芘超標事件後,南僑(1702-TW)於今日(29日)打破沉默發表聲明指出,福壽(1219-TW)為南僑長期大豆油供應商,南僑於油罐車採集樣品後,經三次苯駢芘檢測均顯示超標異常,已立即向福壽追蹤處理,然迄今未獲福壽提供送驗結果報告,亦未見其出面處理或道歉。南僑對此予以嚴正譴責,並要求福壽公開道歉及賠償一切損失。
此次中聯油脂出廠大豆油苯駢芘超標事件,除泰山(1218-TW)、福壽及福懋油(1225-TW)遭產品回收與罰款處分外,南僑亦被開罰,故於今日發表聲明譴責福壽並說明事件經過。
南僑表示,公司長期重視食品安全,對食品管理堅持從源頭嚴格把關,依法落實「自主管理」。於民國108年斥資設立「南僑集團食品安全研究暨檢驗中心」(下稱:南僑研檢中心),專責執行食用油脂及集團各項產品與原料之檢驗作業。該中心於民國109年通過台灣認證基金會(TAF)評鑑,符合國際ISO/IEC 17025實驗室認證標準,成為TAF認證實驗室。至今已完成六大類檢測項目共21項物質之認證。自民國103年至115年7月6日止,南僑針對食用油脂執行原料、半成品與成品之自主管理檢驗共計6,275件,其中專案監測「苯駢芘」項目計1,002件。
南僑強調,為保障食品安全,公司不惜投入龐大資源,依集團檢驗需求排定檢測順序。除本次於115年4月8日自福壽公司購入之油罐車採樣樣品外,其餘所有苯駢芘檢測結果均為「未檢出」或「合格」。
南僑指出,其大豆油長期向上游廠商福壽採購,而福壽則向其上游之中聯油脂公司進貨。115年4月8日,南僑向福壽採購一批食用一級大豆沙拉油,福壽隨貨提供常規品質檢驗報告。隨後,南僑品管單位自福壽油罐車採樣口採集兩瓶樣品留存。原料油入廠後,經例行品質檢驗符合驗收標準,倉儲單位遂將油品打入油槽儲存。上述留存樣品則依「2026年度食品安全監測計畫強制檢驗週期規畫書」,由「南僑研檢中心」定期執行強制檢驗。
115年5月13日,南僑研檢中心針對該批福壽油罐車留存樣品進行檢測,結果顯示苯駢芘濃度為4.6μg/kg(ppb),超過標準值2.0μg/kg(ppb),為12年來首次檢出超標。
南僑表示,發現此異常後,立即針對油槽內原料油及相關製成之成品進行檢測,結果均符合標準(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於115年7月2日亦至廠內對油槽原料油取樣檢測,結果合格)。同時,於115年5月14日啟動複測程序,於5月22日獲知檢測結果為4.8μg/kg(ppb),仍屬超標。為求慎重,南僑於115年5月28日委託獨立第三方SGS對該批4月8日入廠之油罐車樣品進行急件送驗,於6月4日獲SGS檢測報告,苯駢芘濃度高達8.0μg/kg(ppb)。此三重驗證結果,充分顯示南僑對食品安全採取極度審慎與嚴謹之態度。
南僑指出,福壽為其長期合作之供應商,於發現油罐車樣品經三次檢測均超標後,已立即追蹤要求處理,惟至今未獲福壽提供任何送驗結果報告,亦未見其主動出面說明或道歉。對此,南僑深感遺憾,予以嚴正譴責,並要求福壽公司立即道歉並賠償南僑所受之一切損失。
南僑說明,於115年5月13日發現該批油品苯駢芘超標後,已立即檢測油槽原料油與成品,結果均合格,故認定未達《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第5項之通報門檻。然經反覆複驗確認超標後,已於115年6月10日向福壽正式反映「油罐車採樣樣品不合格」,並要求說明異常原因。福壽雖回應將清查生產流程、追溯批次,並送驗廠內留樣,但迄今仍未告知送驗結果。
南僑強調,公司僅為向福壽購買大豆油之買受人,並非中聯油脂、福壽、福懋油、泰山等四家公司之股東,自無可能與其共謀隱匿。此外,南僑已以證人身分配合檢調單位偵辦,並積極遵循衛生主管機關之食品安全管理指示與各項稽查,展現對事件之重視與坦誠面對之態度。
南僑表示,公司採行高於法規之標準,對入廠原料油實施逐批檢測,確保產品全流程符合最嚴格之安全規範。反覆複驗係為確保數據精確,絕無故意延遲或隱匿之動機。於《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修法前,南僑已自115年7月4日起對所有入廠原料油逐批執行苯駢芘檢測,以維護消費者食的安全。同時,南僑樂於接受主管機關隨時查核與指導,若有任何產品品質或衛生瑕疵,亦願依法承擔責任。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相關組織:福壽 / 中聯油脂 / 泰山
- 原文日期:115年4月8日 / 115年5月13日
- 產品、服務:食用油 / 食品安全檢測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