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2025年12月的修訂並全面實施的改正《建設業法》,包含了多項旨在大幅轉變建築行業交易慣例的內容。這些變革包括禁止勞務費過低或低於成本的合約、加強對工期傾銷的對策,以及明確化材料價格飆漲時的合約變更規則。然而,儘管制度正在完善,但仍有不少意見指出,現場的實務操作存在差異。

為掌握這一現狀,株式會社日本顧問集團 建設產業研究所(位於東京都新宿區)以全國的建設業者為對象,實施了關於「對改正《建設業法》的應對狀況」的問卷調查。

■ 調查概要

調查名稱:關於對改正《建設業法》應對狀況的問卷調查 調查對象:全國1,300家建設業者(隨機抽樣) 回收份數:95家(回收率7.3%) 調查期間:2026年2月9日2026年3月6日 調查方法:郵寄(回收方式:郵寄、傳真、電子郵件、網路)

■ 調查結果①:材料成本飆漲時,僅34%的業者「總能變更合約」

改正《建設業法》要求,在材料價格飆漲時,應在合約中明確記載承包價金等的「變更方法」,並就價格變更進行誠實協商。

然而,當材料價格上漲時,回答**「必定與發包方進行合約變更協商,並以反映後的金額簽訂變更合約」**的企業僅佔**34%**。

另一方面:

「大約一半的情況能成功變更」:30% 「幾乎都以最初的金額進行施工」:27%

這揭示了**法令與實務之間依然存在差距**的現實情況。

■ 調查結果②:24%的業者表示「偶爾會有」低於成本的合約

-- 過去的慣例交易,今後將面臨違法風險。

當被問及法令實施前低於成本合約的情況時,結果如下:

「幾乎沒有/完全沒有」:74% **「偶爾會有」:24%**

導致低於成本合約的因素包括:

與其他競爭對手的競爭環境、材料費與勞務費的高漲、與業主、發包方的關係等。

在改正《建設業法》中,低於成本的合約不僅禁止發包方提出,**承包方接受也同樣被禁止**。這意味著,過去作為慣例進行的交易,今後可能構成**重大的合規風險**。

■ 調查結果③:約六成業者收到協力廠商提出的勞務費調整要求

-- 總包商陷入「夾心」困境的結構變得清晰。

關於協力廠商的應對狀況,**全體約六成的企業回答「曾收到協力廠商關於調整勞務費單價的聯絡」**。

但另一方面,許多情況下未能充分將價格轉嫁給發包方,這反映出總包企業不得不削減自身毛利來進行調整的實際狀況。

勞務費、材料費單向上升,而合約變更又困難重重,**總包企業陷入「供應方與發包方夾心」的困境**,這一結構通過數字得到了證明。

■ 調查結果所顯示的結構性課題

本次調查明確顯示,儘管改正《建設業法》的宗旨正在行業內普及,但**在實務中的落實仍不充分**。

尤其是在材料成本飆漲時的合約變更方面,雖然法令要求誠實協商,但由於與發包方的力關係和交易慣例,仍有一定數量的企業未能執行。

為了實現改正《建設業法》的初衷,

- 根據法令明確估價、合約規則 - 建立內部體制以「確保執行」合約變更協商 - 實施不依賴個人的組織性運營與管理是不可或缺的。

未來,**能夠應對的企業與無法應對的企業之間的兩極分化**可能會進一步加劇。

■ 關於完整版調查報告

本調查報告(共20頁)中,就以下內容刊載了詳細的統計結果及分析:

- 對標準勞務費的具體應對狀況 - 對記載材料費等之估價單的應對實態 - 工期傾銷的狀況與背景

▶ **點此查看完整版調查報告(PDF)** [報告連結]

### ■ 公司概要

**株式會社日本顧問集團 建設產業研究所** 地址:東京都新宿區下落合三丁目22-15 業務內容:針對建設業的經營支援、業務改善支援、人才培育、教育等 電話:03-3950-1178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關鍵詞: 建設業,建設業法,改正建設業法,低於成本合約,材料成本飆漲,標準勞務費,協力廠商,工期傾銷,設計勞務單價,總包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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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PR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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