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表日期: 1150516 發言日期: 1150515 發言時間: 150107 公司代號: 4426 公司名稱: 利勤 主旨: 公告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限改善計畫執行情形 符合條款: 第51款 事實發生日: 1150515 說明: 1. 事實發生日: 115/05/15 2. 公司名稱: 利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 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 本公司 4. 相互持股比例: 不適用 5. 發生緣由: (1) 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5年1月27日金管證審字第1150331305號函示辦理。 (2) 本公司因近期財報淨值下降,致資金貸與期末餘額超過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所訂之限額規定。 6. 因應措施: 公司已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16條規定訂定改善計劃,並將改善計劃送審計委員會且按季提報董事會,資金貸與改善計畫如下: (1) 子公司透過銀行融資撥款或其他借款方式,清償金額共計新台幣7,000仟元。 (2) 預計改善完成日:民國115年5月31日,屆時貸與餘額將降至583,706仟元以下。 7. 其他應敘明事項: 改善計畫未執行完成前,將按季公告執行情形及逐季提報董事會控管,並於下一次的股東會報告執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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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相關組織:利勤
- 原文日期:115年5月15日 / 115年5月31日
- 產品、服務:資金貸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