暉盛科技(7730)於115年5月21日召開股東常會,會中決議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包括法人董事基丞科技(代表人江少杰先生)、獨立董事顏盟峰先生及黃蕙玲女士。依據公司法第209條第一項規定,董事於任職期間內,得為自己或他人從事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本案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照案通過。本案不涉及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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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PR Times
- 分類:corporate_gover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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