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亞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及本公司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規定辦理。(一)停止受理轉交換之事由:辦理配股配息作業事宜。(二)停止受理轉交換登記起訖日期:115年06月03日至115年06月29日止。(三)債券持有人如擬申請轉換,最遲應於停止受理轉換登記之始日(115年06月03日)之前一營業日前(115年06月01日),向往來證券商辦理轉換手續。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Corporate Announcement
- 相關組織:大亞
- 原文日期:115年06月03日 / 115年0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