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表日期:1150526。發言日期:1150525。公司名稱:中鼎。主旨:本公司股東常會決議許可董事競業行為。事實發生日:1150525。說明:1.股東會決議日:115/05/25。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楊宗興、余俊彥、吳亦圭、席家宜、海英俊、潘文炎、李建中、陳一芳、顏輝煌。3.許可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公司並擔任該公司董事之行為。4.許可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5.決議情形:表決結果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corporate_governance
- 相關組織:中鼎 / 興利開發 / 中技社
- 原文日期:115/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