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日期: 115年5月25日 公司代號: 4906 公司名稱: 正文 主旨: 115年股東常會同意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

1. 股東會決議日: 115/05/25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陳鴻文 / 正文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 決議情形(依公司法第209條):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為 237,687,616 權;贊成 208,670,868 權 (佔總出席權數 87.79%),反對 1,702,321 權,無效 0 權,棄權及未投票 27,314,427 權。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 不適用。 7-9. 大陸地區事業詳情: 不適用。 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無。 11. 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無。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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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PR Times
  • 分類:人事
  • 相關組織:正文科技
  • 原文日期1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