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年6月27日 發言日期:2026年6月26日 發言時間:17時28分37秒 公司代號:2890 公司名稱:永豐金 主旨:永豐金控代表子公司永豐金證券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與京城證券合併事宜 符合條款:第11款 事實發生日:2026年6月26日
說明: 1. 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合併
2. 事實發生日:2026年6月26日
3. 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 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存續公司,簡稱永豐金證券) 京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消滅公司,簡稱京城證券)
4. 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京城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京城銀行)
5. 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 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永豐金證券與京城銀行皆為永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合併不影響股東權益。
7. 併購目的及條件,包括併購理由、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 為有效整合集團內部資源、發揮營運綜效並鞏固台股經紀市占率。 本次合併對價總額為京城證券合併基準日前一日之淨值,全數以現金支應;永豐金證券將於合併基準日先行支付合併基礎對價新臺幣430,002仟元,並於合併基準日後依淨值差額另行找補。 本合併案擬於取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後訂定合併基準日。合併基準日由永豐金證券及京城證券董事會分別授權各該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視合併作業時程雙方協調訂定。合併基準日訂定後,如有變更之必要時,由永豐金證券及京城證券董事會授權各該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全權依法處理,並公告之。
8. 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合併後,永豐金證券將擴大台股經紀市占率,透過整合雙方營業據點、客群及人才資源,有效發揮營運綜效,進一步強化集團整體競爭力。
9. 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合併後預期發揮營運綜效,對日後每股淨值與每股盈餘應有正面之助益。
10. 併購之對價種類及資金來源: 合併以現金為對價,資金來源以既有營運資金支應,如不足發行商業本票支應。
11. 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不適用
12. 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13. 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 安誠會計師事務所
14. 會計師或律師姓名: 陳靖玲
15. 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 北市會證字第943號
16. 独立專家就本次併購換股比例、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意見書內容: 永豐金證券及京城證券皆為永豐金控直接或間接持有100%之轉投資公司。本案合併雙方於合併前後均受相同控制主體控制,係屬共同控制下企業之組織重組,故採用帳面價值法以淨值合併尚屬合理。
17. 預定完成日程: (1) 本合併案將於雙方董事會代行股東會決議通過後,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2) 擬於取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後訂定合併基準日。
18. 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 自合併基準日起,京城證券之全部帳列資產、負債及截至合併基準日仍為有效之一切權利、義務,均由永豐金證券依法概括承受。
19. 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 永豐金證券為綜合證券商,京城證券為專業證券經紀商。
20. 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本減少有關事項): 不適用
21. 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無
22. 併購完成後之計畫: 本合併案完成後,永豐金證券為合併後之存續公司,京城證券將因合併消滅而解散。
23. 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無
24. 其他與併購相關之重大事項: 無
25. 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26. 併購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 無
27. 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8. 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9. 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30. 資金來源: 不適用
31. 其他敘明事項: 本合併案尚待主管機關核准。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合作
- 相關組織:永豐金證券 / 京城證券 / 京城商業銀行
- 原文日期:2026年6月26日 / 2026年6月27日
- 產品、服務:證券經紀服務 / 資產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