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表日期: 1150720 發言日期: 1150719 發言時間: 112623 公司代號: 6515 公司名稱: 穎崴 主旨 : 公告本公司民事訴訟案件一審判決主文 符合條款: 第2款 事實發生日: 1150717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穎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下稱本公司) 被告:旺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下稱旺矽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4年度民公訴字第9號 4.事實發生日:115/07/17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因旺矽公司不公平競爭行為及不當行使智慧財產權致 本公司受有損害一事,本公司依法請求損害賠償事件之民事訴訟。 6.處理過程:本公司於115年7月17日透過司法院主文公告查詢系統 知悉,本案已由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4年度民公訴字第9號進行 判決,先公告判決主文為:「一、原告之訴駁回。二、訴訟費用 由原告負擔。」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公司目前營運及財務一切正常,並未受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本公司尚未收到判決書,未能得知判決具體理由。待收到判決書後, 將再與律師研議後續事宜。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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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相關組織:穎崴科技 / 旺矽科技
- 原文日期:115/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