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表日期: 1150721 發言日期: 1150720 發言時間: 170429 公司代號: 2462 公司名稱: 良得電 主旨 : 公告本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到期還本暨終止 上櫃買賣事宜 符合條款: 第51款 事實發生日: 115072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5/07/20 2.公司名稱:台灣良得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自民國112年08月11日 開始發行至115年08月11日到期,擬依本債券發行及轉換辦法 辦理到期還本,並終止上櫃買賣。 6.因應措施:到期時依債券面額以現金一次還本。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於115年08月11日發行滿 三年到期,依「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六條之規定:到期時依 債券面額,以現金一次還本。 (2)本公司目前未轉換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券將於115年 08月11日到期,依「發行及轉換辦法」第九條之規定辦理。 債券持有人最遲請於115年08月11日向券商申請轉換,另於到 期日(115年08月11日)之次一營業日起(115年08月12日)終止上 櫃買賣。 (3)本公司將於債券到期日後,統一於115年08月24日將款項以匯 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交付債權人,郵匯費將自債還價款中扣 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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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原文日期:115/07/20 / 115/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