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表日期:115年7月23日 發言日期:115年7月22日 發言時間:17時11分39秒 公司代號:1444 公司名稱:力麗 主旨:處分使用權資產(提前終止部分租約) 符合條款:第20款 事實發生日:115年7月22日
說明:
1. 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桃園市楊梅區新榮里11鄰新榮路339號建物屋頂。 桃園市楊梅區新榮里11鄰新榮路339之2號建物屋頂。
2. 事實發生日:115年7月22日至115年7月22日
3. 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5年7月22日
4. 其他核決日期:不適用
5. 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減少租賃面積為太陽能發電系統裝置容量1,085.04千瓦之裝置面積,每月租金減少新台幣63,000元(含稅)。 交易總金額:使用權資產減少帳面價值新台幣8,494,625元。
6. 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力鵬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關聯企業
7. 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8. 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 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 處分利益為新台幣103,630元。
10. 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付款條件:依租賃合約付款,原租賃期間為114年6月1日至129年5月31日,提前於115年8月1日終止。
11.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出租方與租賃方雙方議定。 價格參考依據:依原定租賃合約議定。 決策單位:董事會。
12. 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3. 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4. 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5. 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 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 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 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 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0. 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1. 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2. 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3. 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因出售位於力鵬楊梅廠屋頂之光電案場予力鵬企業(股)公司,故提前終止部分承租範圍。
24. 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5. 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6. 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5年07月22日
27. 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8. 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 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 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不適用
31. 其他敘明事項: 無。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相關組織:力鵬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原文日期:115年7月22日 / 115年8月1日
- 產品、服務:使用権資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