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115年7月24日 發言日期:115年7月23日 發言時間:16時32分21秒 公司代號:2321 公司名稱:東訊 主旨:公告本公司訂定減資基準日、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及減資換股作業計畫等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第11款 事實發生日:115年7月23日 說明: 1. 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 減資基準日:115年7月24日 3. 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本公司於民國115年5月2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115年7月23日臺證上一字第1151802856號函申報生效在案;本公司爰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及「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換發有價證券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本作業計畫。

一、換發股票總數:包括歷年已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30,271,929股(含上市普通股14,271,928股及私募普通股16,000,001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02,719,290元。

二、減資股份總數及金額:本次減少資本新台幣137,168,69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13,716,869股,用以改善財務結構。

三、減資比率:減資比率為45.312174%,每仟股換發約546.87826股(即每仟股減少453.12174股)。

四、減資後股份總數及金額:減資後換發股份總數計16,555,060股(含上市普通股7,805,007股及私募普通股8,750,05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65,550,600元。

五、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按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率,每仟股減少約453.12174股,換股比率為54.687826%,即每仟股換發約546.87826股。減資後未滿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至停止過戶日前一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依減資換股基準日前在股票公開集中交易市場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給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該收盤價認購之。(畸零股款將做為無實體登錄費用或抵繳集保劃撥費用)。

六、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 舊股票最後交易日期:民國115年9月9日。 (2) 舊股票停止在交易市場買賣期間:民國115年9月10日至民國115年9月18日。 (3) 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期:民國115年9月13日。 (4) 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15年9月14日至民國115年9月18日。 (5) 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15年9月18日。 (6) 換發新股票暨上市買賣日期:民國115年9月21日。自新股票上市買賣之日起原上市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7) 本次減資彌補虧損換發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8) 辦理過戶方式:因最後過戶日為假日,凡持有股票尚未過戶者,務請股東於民國115年9月11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5年9月13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七、換發新股票之程序及手續: (1) 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務必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 舊股票已辦妥過戶手續者,請股東攜帶舊股票、原留印鑑、集保存摺影本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換發新股聲請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務代理部辦理換發及劃撥作業。 (3) 舊股票買進未辦理過戶者,應備妥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證明文件(買進報告書或股票領回號碼清單或證券交易稅單)、集保存摺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印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務代理部先辦理過戶手續再予以換發。並填妥換發新股聲請書,依前款辦理換發及劃撥作業。 (4) 舊股票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市買賣,股東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5) 郵寄申請換發新股票者,請以掛號郵寄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務代理部。(郵件專用信箱:104946台北郵政第46-300號信箱。) (6) 換發地點: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理部台新綜合證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電話:02-25048125。

八、本作業計畫由本公司洽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核定後辦理之。

九、為配合主管機關實際作業時程之更迭,依股東會之決議授權董事長得視實際作業進度修訂預計之相關作業日程,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4. 換發股票基準日:115年9月18日 5. 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年9月14日 6. 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年9月18日 7. 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各該股份相同。 8. 新股預計上市日:115年9月21日 9. 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7,805,007股 10. 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47.15% 11. 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於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資案後,訂定減資基準日、減資換股基準日及減資換股作業計畫等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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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相關組織:台湾証券取引所 / 台新綜合証券 / 台湾集中保管決算所
  • 原文日期:115/07/23 / 115/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