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表日期: 2026年7月24日 發言日期: 2026年7月23日 發言時間: 17時35分14秒 公司代號: 4958 公司名稱: 臻鼎-KY 主旨 : 代子公司鵬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通過收購控股子公司少數股東股權 符合條款: 第11款 事實發生日: 2026年7月23日 說明: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收購 2.事實發生日:2026年7月23日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 收購公司:慶鼎精密電子(淮安)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慶鼎精密」) 標的公司:淮安晟新園區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晟新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淮安嘉維實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嘉維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集團內公司 7.併購目的及條件,包括併購理由、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 (1)併購理由:本次收購完成後,子公司慶鼎精密持有晟新公司的股權比例將由76.47%增加至100%,將可簡化晟新公司股權結構,並有助於減少公司關聯交易。 (2)對價條件:支付現金人民幣16,087萬元收購晟新公司股權。 (3)支付時點:依合約約定。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優化公司資產結構,減少關聯交易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無影響 10.併購之對價種類及資金來源: 對價種類:現金 資金來源:自有資金 11.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不適用 12.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13.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 南京長城土地房地產資產評估造價諮詢有限公司 14.會計師或律師姓名: 余林、劉慧 15.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 余林:正式職業會員資產評估師32190250 劉慧:正式職業會員資產評估師11230523 16.獨立專家就本次併購換股比例、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意見書內容: 經採用資產基礎法評估,晟新公司全部權益於評估基準日2026年5月31日的市場價值為人民幣68,369.87萬元,據此,嘉維公司持股的23.53%的對應股權價值為人民幣16,087.43萬元。 17.預定完成日程: 預定2026年8月底前完成 18.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 不適用 19.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 不適用 20.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本減少有關事項): 不適用 21.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無 22.併購完成後之計畫(包含一、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之意願及計畫內容。二、是否發生解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對公司重要人員、資產之安排或運用,或其他任何影響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 不適用 2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無 24.其他與併購相關之重大事項: 不適用 25.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26.併購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姓名、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或預計投資其他參加併購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交易價格、是否參與併購公司之經營及其他投資條件等情形)、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 本次關聯交易,董事長沈慶芳先生利益迴避,未參與本案之討論與表決。 27.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8.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9.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無 30.資金來源: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 無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相關組織:鵬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 慶鼎精密電子(淮安)有限公司 / 淮安晟新園區管理有限公司
  • 原文日期2026年5月31日 / 2026年7月23日
  • 產品、服務:印刷電路板 / 電子零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