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2026年8月5日 發言日期:2026年8月4日 發言時間:18時37分49秒 公司代號:3712 公司名稱:永崴投控
主旨:補充本公司於2026年7月13日公告之孫公司台灣寶崴海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無法償還到期銀行借款及其後續民事裁定之情形
符合條款:第28款 事實發生日:2026年8月4日
說明:
1. 關係人或主要債務人或其連帶保證人名稱: 子公司 森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孫公司 台灣寶崴海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 事實發生日:2026年8月4日
3. 發生緣由: 本公司先前於2026年7月13日公告,孫公司台灣寶崴海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之借款因未依約履行,尚欠本金新台幣5億2455萬6千元及相關利息、違約金,依雙方簽訂之約定書已喪失期限利益,所有借款視為全部到期。
由於子公司森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為該筆借款之連帶保證人,森崴能源及台灣寶崴海事於2026年7月13日收到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5年度司促字第15573號支付命令,要求連帶給付上述金額。
其後,森崴能源於2026年8月4日收到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5年度司票字第5520號民事裁定,裁定准許第一商業銀行就森崴能源所簽發、票面金額為新台幣6億2千萬元之本票,其中新台幣5億2455萬6千元及自2026年6月10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得為強制執行。聲請程序費用新台幣7,500元由森崴能源負擔。
前述本票裁定係本公司2026年7月13日已公告之同一筆銀行借款債權之續行程序,本票票面金額新台幣6億2千萬元為原借款之擔保金額,實際未償借款本金仍為新台幣5億2455萬6千元,並非新增債務。
4. 債權種類或背書保證金額及其所占資產比例: 新台幣5億2455萬6千元/1.17%
5. 債權有無保全措施:無
6. 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預計可能損失: 子公司第一季財報已認列相關損失。
7. 因應措施: 本案為本公司2026年7月13日重大訊息所揭露之同一筆第一商業銀行借款債務之續行程序,本票裁定金額並非新增債務。子公司森崴能源及孫公司台灣寶崴海事已積極與債權銀行協商,擬定債務展延或還款方案。後續如有重大進展,將依相關規定辦理公告。
8.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相關組織: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森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寶崴海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