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表日期: 1150807 發言日期: 1150806 發言時間: 184108 公司代號: 4426 公司名稱: 利勤 主旨 : 公告本公司對子公司資金貸與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 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 符合條款: 第23款 事實發生日: 115080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5/08/06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越南利勤責任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直接投資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549,270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49,27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上之資金需求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549,270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0.00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6.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相關組織:越南利勤責任有限公司
- 原文日期:115/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