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表日期: 1150808 發言日期: 1150807 發言時間: 135108 公司代號: 3545 公司名稱: 敦泰 主旨 : 代子公司敦泰電子(深圳)有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 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 第三款公告 符合條款: 第23款 事實發生日: 115080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5/08/07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成都璟正科技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敦泰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100%間接持股成都璟正科技有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568,592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61,55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323,1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84,65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週轉所需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74,821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14,024 5.計息方式: 無 6.還款之: (1)條件: 自合約簽訂之日起至2029/2/28止償還本金 (2)日期: 2029/2/28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453,95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6.34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相關組織:敦泰 / 敦泰電子(深圳) / 成都璟正科技有限公司
- 原文日期:115/08/07 / 2029/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