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表日期: 1150812 發言日期: 1150811 發言時間: 143833 公司代號: 1444 公司名稱: 力麗 主旨 : 公告資金貸與事宜。 符合條款: 第23款 事實發生日: 115081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5/08/11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力銘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關係企業。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967,184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45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5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提升資金之有效運用及增加利息收入。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50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6,690 5.計息方式: 依本公司115年6月底之短借平均利率1.848%加0.977%等於2.825%固定計息。 6.還款之: (1)條件: 到期清償。 (2)日期: 116年7月16。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2,745,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8.38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相關組織:力麗 / 力銘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原文日期:115年8月11日 / 11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