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表日期: 1150812 發言日期: 1150811 發言時間: 141313 公司代號: 1616 公司名稱: 億泰 主旨 : 公告本公司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 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辦理 (逾期應收款轉資金貸與) 符合條款: 第23款 事實發生日: 115081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5/08/11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億福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有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941,485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0,0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逾期應收款轉資金貸與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517,189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2.75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6.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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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相關組織:億泰 / 億福投資
- 原文日期:115/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