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表日期: 1150812 發言日期: 1150811 發言時間: 193843 公司代號: 2330 公司名稱: 台積電 主旨 : Sony與台積公司同意成立合資公司 支援下一世代影像感測器 符合條款: 第51款 事實發生日: 115081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5/08/11 2.公司名稱: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不適用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索尼半導體解決方案公司(Sony)與台積公司今(11)日宣布雙方簽署具法律效 力之最終合作協議,於日本熊本縣合志市成立合資公司Advanced Vision 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Corporation。此合資公司將採用先進製程技術, 作為量產智慧型手機影像感測器所需之研發及製造的核心樞紐,並預計於2029年 開始量產。
此合資公司將由Sony作為單一控制股東,並計畫以索尼集團(Sony Group)公 司之合併子公司營運。此合資公司之代表董事將由Sony指派。
依據最終協議,Sony計畫透過現金投入及公司分割之資產轉移(註)方式,挹注合 資公司共約4,650億日圓;台積公司則計畫投資現金約2,820億日圓。這些資金的 投入將基於市場需求及其他相關業務條件分階段進行。除了Sony與台積公司所投 入的資金,有關實現此合資公司產能規畫所需要的投資,其考量前提是必須能夠 獲得來自日本政府的支持。
在此策略合作夥伴關係下,Sony將在核心影像感測器技術的研發、產品規劃與 設計中擔任領導角色,而此合資公司計畫利用台積公司的先進製程技術與製造專 業來推動量產所需的生產研發與製造。透過此次合作,雙方將加速推動受客戶需 求驅動的影像感測器產品進入市場,同時促進技術創新與強化製造能力。
此合資公司的設立與交易完成條件皆須取得必要的主管機關核准,並遵循交易 常規。
有關此策略合作夥伴關係的其他事宜,請依Sony與台積公司於今年5月8日發布 之「Sony與台積公司初步達成下一世代影像感測器策略合作協議」新聞稿為準。
註:Sony在日本熊本縣合志市已投資之新建廠房。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合作
- 相關組織:Sony / 台積電 / Advanced Vision 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Corporation
- 原文日期:115年8月11日 / 2029年
- 產品、服務:影像感測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