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表日期: 1150812 發言日期: 1150811 發言時間: 182149 公司代號: 2442 公司名稱: 新美齊 主旨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115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符合條款: 第11款 事實發生日: 1150811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8/11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新美齊股份有限公司 115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新臺幣柒億元為上限。 5.每張面額:新臺幣壹佰萬元整。 6.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7.發行期間:五年期。 8.發行利率:採固定利率發行,依訂價時市場狀況訂定,並授權董事長決定。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銀行保證。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銀行借款。 11.承銷方式:授權董事長決定。 12.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決定。 13.承銷或代銷機構:授權董事長決定。 14.發行保證人:授權董事長決定。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授權董事長決定。 16.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8.賣回條件:無。 19.買回條件:買回日授權董事長決定。本公司得於買回日當日強制提前買回本公司債, 本公司債之債權人不得有異議。本公司將於買回日30日前擇期公告買回,按債券面額 加計實際持有期間之應付利息買回本公司債。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2.現金減資後再行募資之合理性及必要性 (募資當年度及前一年度有辦理現金減資者適用):不適用。 2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募資
  • 相關組織:新美齊
  • 原文日期:115/08/11
  • 產品、服務:公司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