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115年8月12日 發言日期:115年8月11日 發言時間:18時56分25秒 公司代號:5880 公司名稱:合庫金 主旨:代子公司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公告遭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罰鍰新臺幣1,200萬元及糾正,暨停止受理新客戶辦理信用卡業務1個月。 符合條款:第26款 事實發生日:115年8月11日 說明: 1. 事實發生日:115年8月11日 2. 事實發生主體:代子公司申報:合作金庫商業銀行 3. 發生緣由(事件說明):合作金庫商業銀行信用卡部未妥善辦理疑義帳款作業,所涉缺失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及其授權訂定之行為時「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3條第1項、第8條第1項規定。 4. 處理過程:依主管機關意見辦理相關改善事宜。 5. 處分情形:核處罰鍰新臺幣1,200萬元整及糾正,暨停止受理新客戶辦理信用卡業務1個月。 6. 是否遭裁處罰鈔:是 7. 裁罰金額(元):新台幣12,000,000元 8. 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新臺幣1,200萬元整,暨停止受理新客戶辦理信用卡業務1個月。 9. 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元):不適用 10. 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行已檢視及修正相關流程,並強化各項控管機制。 11. 是否前已就同一事件發布重大訊息:否 12. 其他應述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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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相關組織:合作金庫商業銀行
  • 原文日期115年8月11日 / 11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