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表日期: 1150814 發言日期: 1150813 發言時間: 163126 公司代號: 1229 公司名稱: 聯華 主旨 : 代重要子公司聯華置產(股)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公告 符合條款: 第22款 事實發生日: 115081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5/08/13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聯華實業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母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9,217,341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024,39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024,39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3,204,39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跟銀行申請授信額度(到期續約)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7,959,607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0,420,493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借款合約到期 (2)日期:借款合約到期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62,832,220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8,225,595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3.09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6.40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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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相關組織:聯華實業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聯華置產(股)公司
- 原文日期:115年0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