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2026年8月18日 發言日期:2026年8月17日 發言時間:19時15分29秒 公司代號:1235 公司名稱:興泰 主旨:代表重要子公司泰宇網通(股)公司澄清媒體報導。 符合條款:第51款 事實發生日:2026年8月17日
1. 事實發生日:2026年8月17日 2. 公司名稱:泰宇網通股份有限公司 3. 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 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持有60%之子公司 5. 傳播媒體名稱:鏡新聞等媒體報導。 6. 報導內容:「泰宇網通(股)公司與臻呈有限公司、阡序有限公司間工程款爭議,並涉及泰宇網通前業務人員收『回扣』等相關說法…」 7. 發生緣由:澄清媒體報導。 8. 因應措施:子公司泰宇網通(股)公司就於相關工程履約期間,已支付臻呈有限公司及阡序有限公司相關款項約新臺幣2,625萬元,對方所稱未收到相關款項之說法,與本公司留存之實際付款紀錄不符。本公司針對臻呈有限公司及阡序有限公司有未依約履行情形,已依法提起民事訴訟,目前由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審理中,一切尊重法院判決(案號:115年度建字第51號)。另就媒體所提,前業務人員收『回扣』相關說法,泰宇網通事前並不知情,目前正進行內部查證;所指涉之相關業務人員目前已均已離職,如經查證涉及未經公司授權之個人行為或其他不當行為,將依法處理。 9. 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係子公司泰宇網通之工程履約爭議,目前泰宇網通營運正常;如後續有依法應揭露之重大事項,本公司將依規定辦理公告申報。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相關組織:泰宇網通 / 臻呈有限公司 / 阡序有限公司
- 產品、服務:通信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