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115年8月19日 發言日期:115年8月18日 發言時間:18時40分47秒 公司代號:1218 公司名稱:泰山企業 主旨:補充說明媒體報導事項 符合條款:第51款 事實發生日:115年8月18日
說明: 1. 事實發生日:115年8月18日 2. 公司名稱: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 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 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 傳播媒體名稱:中央通訊社等媒體報導 6. 報導內容: 中聯油品苯併芘(BaP)超標案,台中地檢署認定中聯公司運送交付福壽實業公司、福懋油脂公司及泰山企業公司販賣予下游食品業者,並延遲通報案件,業經偵查終結。 中檢今天依違反食安法等罪嫌起訴中聯、福壽、福懋、泰山4家法人及蔡清松等13名高層主管依法提起公訴,亦向法院聲請沒收各公司之不法所得。 其中13名高層主管包括本公司董事長劉偉龍、前總經理沈怡君、現任總經理蔡國樑及食品安全負責人張騰,另聲請沒收泰山企業之不法所得約1億3,021萬元。 目前本公司並未收獲相關公文,待收獲相關公文後再行公告。 7. 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6月30日接獲油品代製廠中聯油脂通報,其提供予泰山、福壽、福懋三家公司使用之沙拉油原料(批號0409315),於依法規進行第三方檢驗時,苯併芘(BaP)檢測結果未符合我國法規標準。 本公司當時除預防性下架此批異常油品相關之10個品項外亦依法於同日自主通報主管機關。另為保障消費者權益,並擴大4~6月有購買10個品項之消費者可申請退款。 惟主管機關訪查時認為本公司於6月15日參加中聯油脂召開的品保聯繫會議時,應已知悉中聯油脂4月4日製造的315號沙拉油油槽可能為問題油品,應在有安全之虞時依法辦理。 8. 因應措施:本公司尚未收到相關公文,待收獲相關公文後依法辦理公告。 9.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相關組織:中聯油脂 / 福壽實業 / 福懋油脂
- 原文日期:115年8月18日 / 115年6月30日
- 產品、服務:沙拉油 / 加工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