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arks 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 Sparks)為實現我國的碳中和目標,新設立了以市場營運(Merchant)型儲能電站業務為主要投資對象的「Sparks - 儲能電站基金」(以下稱本基金),旨在透過市場營運來獲取收益。
儲能電站是直接連接電力系統的大規模儲能設施,能在電力充裕時充電、電力不足時放電,並作為抑制電源輸出變動的調節力量。隨著再生能源導入的擴大,電力系統面臨「不穩定化」和「輸出控制」等課題,儲能電站作為解決這些問題、兼顧脫碳與穩定供應的關鍵次世代基礎設施而備受矚目。
近年來,全球儲能電站的導入量急劇擴大,日本國內的需求也持續增加。本公司於 2024 年 2 月設立了以利用長期脫碳電源拍賣的儲能電站為對象的「Sparks 綠色儲能電站基金」。然而,考量到近期電力市場的波動性以及機動性調節能力的重要性日益提升,因此本次新設立了本基金。
本基金的投資對象為儲能電站業務,其目標是不依賴特定的長期合約,而是根據電力供需狀況靈活地進行電力充放電,並透過在需量反應市場、批發電力市場、容量市場的交易來最大化收益。 Sparks 將擔任基金營運者(GP),子公司 Sparks Asset Management Co., Ltd. 將擔任運用代理人。我們已接受來自機構投資者及事業公司(LP)的出資,並於今日簽訂了合夥契約,總金額為 61 億日圓。本基金預計募集至 2026 年 7 月底,目標基金規模約為 100 億日圓。
此外,本公司子公司 Sparks Green Energy & Technology Co., Ltd.(以下稱 SGET)在全國 349 個據點、總計 727MW 的再生能源事業開發與營運方面擁有豐富經驗,並以太陽能和風力為中心積極推動導入。此外,在儲能電站業務方面,我們已開發了全國 5 個據點、總計 230MW 的設施;在綠色氫能製造方面,也開發了年產 100 噸氫氣的製造廠,積極拓展新領域。
本集團未來將持續透過對再生能源事業、儲能電站事業及綠色氫能製造事業的投資,為實現脫碳社會及永續社會的發展做出貢獻。
<基金概要>
基金名稱 Sparks - 儲能電站投資事業有限合夥 「Sparks - 儲能電站基金」 投資標的 國內儲能電站事業的出資權益、其他投資證券等 出資者 無限責任合夥人:Sparks 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責任合夥人:株式會社瑞穗銀行、Hulic株式會社、株式會社常陽銀行等 運用代理人 Sparks Asset Management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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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