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臺灣高等法院115年度上易字第587號刑事判決引發社會深思:一名超商大夜班女店員因極度疲憊,漏結1杯75元的燕麥奶拿鐵,遭店長報警並被一審判刑,最終高院改判無罪,並在判決書中痛批雇主「將司法當成企業管理的威嚇工具」、「把管理漏洞的風險轉嫁給基層」。這不正是當前校園中,天天上演的「校事會議」所衍生調查制度的變形嗎? 超商雇主不體恤「萬能店員」在過勞下的注意力渙散;同樣地,當今的教育體制,既要求教師要扮演好教學、輔導、管教、行政、親師溝通、班級經營的「萬能全才」,卻在教師因高壓、過勞或一時管教拿捏出現微小疏漏時,毫不留情地啟動大砲等級的調查體制。 儘管教育部宣稱已精進制度,將投訴改為「實名制」,並將未達解聘程度的案件「分流」進入考核會處理。但流弊至今,一線教師的處境完全沒有改善。所謂的「改良」,在實務上完美對應了超商案中所揭示的體制暴力: 實名制擋不住獵巫,行政資源淪為威嚇工具 高院批評超商店長將嚴肅的司法資源當作私人企業管理的恐嚇工具,手段與目的嚴重失衡。在校園中,雖然制度已修正為必須「實名投訴」以減少惡意黑函,但現實是只要敢具名,無論理由多麼雞毛蒜皮,學校因懼怕被扣上「包庇」或「行政不作為」的惡名,仍僅能選擇從寬認定、啟動調查。這無異於超商店長因1杯漏結帳的燕麥奶拿鐵就報警提告一樣,是嚴重的行政資源浪費與體制威嚇。 分流只是換個名目,過程一樣是精神凌虐 高院特別點出一審法院缺乏「審判者應具備的實踐智慧」,更引用認知心理學指出,店員熟練地製作咖啡屬於不需高度認知參與的「程序性記憶(肌肉記憶)」,但結帳卻需要大腦耗費能量的「執行功能」;因此,身體動作流暢並不等同於大腦認知清醒。 考核會或許能同理現場,但學校因深怕被主管機關退件,在恐懼下依然高度依賴「外聘調查員」,導致調查弊端依舊存在。更可悲的是,當案件送達教育局處,主管機關根本不看教學脈絡與教師的高壓極限,只管字面上有無「體罰」二字。這種逼得學校外包調查、只求政治正確的機械式公審,在精神上對基層老師的無情凌虐,與超商案一審的冤判如出一轍,同樣逼得老師心力交瘁。 體制卸責、基層承擔,摧毀教師的教育熱忱 店長自身涉嫌違反勞基法工時規定,卻在店員因過勞延遲將鮮食上架、導致馬鈴薯損壞時,獅子大開口索賠1萬5千元天價,並試圖用「業務侵占罪」以刑逼民。在校園中,不完善的支持系統、失衡的師生比,原本就是體制與政策應該檢討的風險。但現在,只要親師生關係一有摩擦,體制不是選擇當老師的後盾,而是直接祭出調查手段,將代價全部由一線教師獨自承擔。 【超商過勞案】與【校園審查體制】荒謬對照表 比較項目 超商大夜班漏結帳案 學校校事會議分流現狀 對基層的期待 期待員工成為應付五花八門服務的「萬能店員」。 期待教師成為兼顧教學、輔導、管教、行政、親師溝通、班級經營的「萬能老師」。 體制缺口 單人排班、忽視勞工體力極限。 師生比失衡、缺乏完善配套,卻要求教師承擔所有校園衝突風險。 管理者手段 因微小疏漏報警,更因馬鈴薯損壞天價索賠1萬5。高院痛批:將司法資源當作「以刑逼民」的威嚇工具。 因親師溝通落差,校方懼怕包庇惡名,動輒啟動校事或分流調查,將行政程序變成「行政獵巫」的懲罰手段。 審查者的盲點 一審法院流於有罪推定,僅憑「做咖啡動作流暢(肌肉記憶)」就認定大腦清醒;高院痛批其缺乏實踐智慧,忽視過勞導致的記憶斷層。 學校恐懼被退件,高度依賴外聘調查員;主管機關只在字面審查「有無體罰」。 最終體制暴力 將國家嚴肅的司法資源,當作私人企業管理的威嚇工具。 將疊床架屋的行政審查程序,變成威嚇與羞辱基層教師的獵巫體制。 基層的無奈 員工在監視器前舉手投足、戰戰兢兢,只求自保。 摧毀教師的教育熱忱,逼得熱血教師噤聲退縮,換來冷漠的校園。 長此以往,那些最投入、最想拉孩子一把的熱血老師,往往成為被體制公審的第一線受害者。為了在制度中活下去,教師們只能收起熱忱、噤聲退縮,將原本該傾注在孩子身上的心力,轉化為應付體制的冷漠自保。這種對人性的消磨,正在一點一滴摧毀台灣教育最珍貴的靈魂。 司法尚且知道不要讓冰冷的法條凌駕於對人性的同理之上,更痛斥雇主濫用武器。那麼,本該是最具包容與溫度的教育界呢?請別再用疊床架屋的調查程序去凌虐教師,還給校園一個容許合理管教與人性疏漏的空間。 *作者為國小教師、南投県教育產業工會副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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