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再出招!美方宣布將依據《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款,對全球主要貿易夥伴祭出新一波關稅措施。行政院24日表示,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已公布「禁止進口強迫勞動產品」301調查的最終行動,台灣適用10%關稅,且不與最惠國待遇(MFN)稅率重複課徵,同時獲得部分產品的豁免清單。

行政院副院長、台美經貿工作小組召集人鄭麗君表示,台灣將持續與美方保持密切聯繫,並關注另針對「結構性產能過剩」的301調查結果,全力爭取台灣及產業的最佳利益。

什麼是301調查?台灣關稅稅率是多少?

美國貿易代表署於美東時間23日宣布,將依貿易法第301條款,針對全球「未能實施並有效執行禁止進口強迫勞動產品規定」的60個經濟體,加徵10%12.5%不等的關稅。行政院今日發布新聞稿說明,美國對等關稅法源失效後,原先改依《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對全球統一課徵10%暫時性關稅,並疊加既有MFN稅率,措施實施至7月24日止。

為重建關稅法律基礎,美方同步依301條款啟動「強迫勞動」及「結構性產能過剩」兩項調查,其中前者最終措施已正式公布,涵蓋占美國進口總額99.4%的前60大貿易夥伴。

根據美方最終決定,相關稅率名單如下:

10%稅率:阿根廷、孟加拉、英國、柬埔寨、加拿大、厄瓜多、薩爾瓦多、瓜地馬拉、宏都拉斯、印度、印尼、約旦、馬來西亞、墨西哥、巴基斯坦、斯里蘭卡、千里達、托巴哥。

10%12.5%稅率:台灣(10%)、歐盟、日本、韓國、瑞士。(關稅與MFN合併計算)

12.5%稅率:中國、日本、韓國、新加坡等38個國家。

301調查結果還沒完全公布?鄭麗君怎麼說?

鄭麗君表示,美方肯定台灣在「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中,就禁止強迫勞動產品進口所作的承諾,因此台灣此次獲適用301條款10%關稅,且不與既有MFN稅率重複課徵,同時享有針對台灣設計的豁免清單。

她指出,目前美方尚未公布「結構性產能過剩」301調查結果,待兩項調查完成後,仍須由美方決定最終關稅安排。政府將持續透過ART及雙邊合作機制,維持台灣已取得的待遇。

行政院進一步說明,依此次措施,台灣及歐盟因已承諾執行禁止強迫勞動產品進口措施,因此適用10%稅率且不疊加MFN(若原本MFN稅率已達10%或超過10%,則不再額外加徵301關稅)。

鄭麗君說明,將持續關注「結構性產能過剩」301調查結果。(資料照,柯承惠攝)

台灣關稅出爐,哪些品項在豁免範圍內?

至於豁免範圍方面,行政院表示,包括資訊性材料、捐贈物資及旅客隨身行李,以及所有依美國《232條款》課徵關稅的商品及其零組件。此外,部分涉及關鍵供應鏈及經濟安全的產品也納入排除範圍,包括可能造成美國供應短缺、影響整體經濟運作,或美國無法自給自足、無法自其他來源取得的產品;另對於有助鼓勵台灣、英國、瑞士、馬來西亞、印尼等經濟體落實禁止強迫勞動產品進口措施的相關產品,也可獲得豁免。

行政院表示,台美經貿工作小組將持續與美方確認豁免清單細節,待完成確認後,將再對外說明台灣實際適用的產品範圍及相關內容。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調查
  • 原文日期24日 / 7月24日
  • 產品、服務:関税措置 / 貿易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