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3日,行政院院會通過「高鐵延伸宜蘭計畫」(以下簡稱「宜蘭案」)。卓院長!身為院會主席,你錯了!不該通過高鐵宜蘭案! 卓院長,你一錯,錯在核准未依程序的重大建設。 高鐵延伸宜蘭起自交通部林佳龍部長2019年9月裁示,迴避可行性研究,逕行環境影響評估;續有陳金德政委越級關切,2022年6月至9月連續督導5次進度會議,趕製環評報告;再經環評大會切割環評範疇,高鐵計畫不談車站和轉運,只評軌道工程。 這一路護航趕編的環評報告不免掛一漏萬。在2025年兩次小組和大會審查,多次修飾前後不一的內容,又忽略委員審查意見,導致卓院長你的二錯,錯在尚未核覆民團訴願,就自作決定。 因為,民團2月6日提出的訴願書正是向行政院指陳環境部環評的繆誤,包括上述範疇不當切分,以及開發機構未遵行審查意見(而主席竟然不予要求)。行政院不宜在受質疑的程序上作決策,院長怎麼可以漠視民眾陳情,不尊重民主程序?卓院長,你犯了二錯! 卓院長,你的第三錯,錯在罔顧事實,有異議、難消化的事實。 宜蘭案自草率的環評去年8月20日大會通過11個月以來,陸續有對宜蘭案的新質疑。 最重大也不容迴避的是監察院5月7日公布宜蘭案調查報告,明確指出全案未依規作可行性評估,委辦規劃又不遵採購法規,尤其一再閃避與民眾溝通,誤導決策。明確要求政院應督促交通部改正。 其二是民團5月19日公布宜蘭人交通行為民調。比起鐵道局「要不要高鐵?」訴諸情緒的超簡單問答,新民調的問題和對象都經專業檢測。結果,民調答案是七成宜蘭人要的是多站上下車的方便,而不是集中一處的政治大禮。 (民團把監察院報告和民調結果6月24日送請各部會,國發會隨即在7月1日轉請交通部答覆民團,等於認同這兩項新質疑。) 其三,前政委兼工程會主委吳澤成先生6月30日指陳高宜蘭案和新核准的台鐵高架計畫有工程整合的問題。 相較炒地皮的傳聞,這些不討喜的新質疑才是決策該有的思考和責任!卓院長,你有想過嗎?你有答覆嗎?重大決策卻迴避質疑,是第三錯! 民主的前提是充分討論,決策者不理會已經訴願在案的民眾意見,又不處理各方新質疑,冒然決定,這不叫作果斷,只突顯政治權謀,突顯不在乎民主。卓院長,你對民主制度運作準則的三不:不副署、不公布、不執行,難道要再加上「不答覆」嗎? 卓院長!宜蘭案民團會在法律程序繼續爭取公義。您的三錯,敬請自我警惕,不要鴨霸成慣性「第四不」! *作者為前交通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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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原文日期2019年9月 / 2022年6月~9月
  • 產品、服務:高鐵延伸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