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個時代,都有屬於自己的危機。有的來自戰爭,有的來自貧窮,有的來自社會分裂;而法治國最深的危機,往往不是制度不夠完備,而是人民不再相信公平正義。政府可以改選,政策可以修正,經濟可以復甦;然而,一旦司法失去人民的信任,受傷的不只是個別案件,而是整個法治國賴以存在的根基。 就在這週,凱達格蘭大道接連出現兩場大型集會。人們關切的議題或有不同,訴求也未必一致,最後卻都不約而同指向同一個核心──真相、公平與正義。這並非偶然,當人民一次又一次走上街頭尋求公道,真正值得深思的,已不是哪一件案件引發爭議,而是人民究竟為何寧可把希望寄託於街頭,而不是司法。這才是司法改革三十餘年最沉重、也最不能迴避的命題。 歷史總是在這樣的時刻,提醒我們再回首。一九四五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戰火摧毀的不只是城市,也幾乎摧毀了人類對文明的信念。滿目瘡痍的德國需要重建橋梁、道路與工廠,更需要重建人民對法律的信任,於是世界看見了紐倫堡大審。後世記住紐倫堡,不只是因為二十四名主要戰犯受到審判,而是因為它回答了一個跨越時代的問題:當權力失去法律的節制,文明是否仍然存在?它留給世界最珍貴的遺產,不是厚重的判決書,而是一項文明共識──任何權力,都不能凌駕於法律;任何國家,都不能以國家利益為名作為踐踏人性尊嚴的理由。城市可以重新建造,經濟可以復甦繁榮;唯有人民一旦不再相信司法,再完備的制度,也只是沒有靈魂的法袍。 司馬光在《資治通鑑》寫道:「鑑於往事,有資於治道。」歷史從來不是博物館裡的陳列品,而是照見今日的一面鏡子;法官審判過去的案件,歷史卻審判今天的司法。 卡夫卡《審判》之所以成為世界文學經典,不是因為它描寫了一場審判,而是因為它描寫了一種恐懼。那種恐懼,不是來自判決,而是司法仍然存在,人民卻不知道如何接近正義;法律依然存在,人民卻不知道還能相信誰。當程序逐漸取代公平,當權力逐漸遮蔽真相,司法便可能在不知不覺間,迷失了自己。一部小說,竟成了一個多世紀以來所有法治國家共同的警鐘。 巴爾札克有一句廣為流傳的警語:「不信任司法,是社會瓦解的開始。」真正值得警惕的,不是人民批評司法,而是人民批評之後不再期待,受害之後不再申訴,受到不公平對待時,不再相信司法仍願意替他說話。批評,代表仍然抱持希望;放棄,才是真正的沉默。 三十餘年來,臺灣沒有停止司法改革。 一代又一代法律人努力修正制度、完善程序,希望司法更加公開、更加專業,也更符合民主法治國家的期待。然而,歷史衡量一個時代,從來不是看它訂定了多少法律,也不是看它建立了多少制度,而是追問一個更深的問題:今天的人民,是否比三十年前,更願意相信司法?司法最大的資產,從來不是國家賦予的權力,而是人民願意交付的信任。權力,可以由法律授予;信任,只能由公正贏得。權力,可以要求人民服從;信任,才能使人民心悅臣服尊重司法。司法改革真正需要完成的,不是制度,而是信任;真正需要重建的,不是法院,而是人民心中的法治。 然而,司法改革走到今天,真正需要改變的,也許已不只是司法本身。制度再完善,如果掌握權力的人缺乏對法律的敬畏;程序再精密,如果依法行政成為可以選擇的態度,而不是不可動搖的原則;司法再努力,如果政治始終把司法視為可以使喚、可以踐踏、甚至可以操弄的工具,那麼,再多制度改革,都難以贏得真正的信任。 法治國最大的考驗,不是掌權者在司法配合自己意志的時候才願意認同,而是在司法即使作出不符合自己期待的決定時,仍然願意尊重它。真正的依法行政,不是選擇性地遵守法律;真正的司法獨立,也不是高調宣示司法改革的政治口號,而是一種知道「有所不能為」的克制。制度可以設計,法律可以修正,唯有掌權者對法律的敬畏,沒有任何法條可以代替。一個國家的文明,不是看它如何運用權力,而是看權力者如何對待司法。 或許,司法改革從來沒有三百六十五里;真正困難的,始終只有最後半里。如果掌握權力的人願意真正尊重司法、依法行政、大公無私,理解司法獨立不是政治口號,而是憲政民主最後的防線;如果司法者始終堅守良知、公正與謙卑,不因權勢而動搖,不因政治而偏移;如果人民仍然願意相信,法律終究站在公道的一邊,那麼,司法改革三百六十五里路,或許已經走過最崎嶇的路段。 歷史終將回答,我們這一代留下了什麼樣的司法。 *作者為高檢署主任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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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原文日期:一九四五年 / 今週